发布日期:2009-07-22 浏览量:67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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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院校训、校歌的公告
校训、校歌是学校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学校精神和灵魂的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展示师生员工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和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校党政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凝练学校精神、增强学校凝聚力,决定征集中德经贸学院校训、校歌。
一、征集对象:全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2009年6月1日----10月1日
三、投稿要求
1.校训、校歌要反映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反映学校定位和发展目标,体现现代大学的精神风貌。
2.校训要有适当的构思说明并注明语句含义、所含典故及出处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文字精炼,琅琅上口,易懂易记。
3.校歌要体现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曲谱激昂向上,篇幅适中、词意丰润、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且易学易唱,宜于广泛传播。也可以只提交歌词。
4.附有投稿者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相关信息。
5.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凡投稿作品,中德经贸学院有权进行必要调整,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中德经贸学院所有。
四、投稿方式
1.邮递方式 :
地址:中国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技术中心大楼10层学院办公室
邮编:361008
2.网络方式:
3.交送方式:
投稿直接送交学院办公室
5.投稿时,请同时签署著作权承诺书一份。
五、评选程序
1.2009年10 月10日前:学校组织校训、校歌评选工作组,对符合征集要求的应征稿件进行初审,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各提出不超过5个推荐方案作为入围作品。
2.2009年10月30日前:入围作品在校内公示,并通过讨论会、座谈、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全校师生意见。在充分尊重广大师生的意见基础上,校训、校歌评选工作组提出校训、校歌推荐方案报学校研究讨论,确定最终方案。
3.2009年11月10 日前:将通过后的校训、校歌以学校文件正式颁布,并在校内外媒体上发布。
六、奖励办法
校训、校歌每项分别选拔不超过5个入围作品,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予以一定的奖励。最终采用的作品,学校将为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1000元人民币。
七、 组织方式
征集工作由学院宣传部统一布置,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教师的组织收集工作,院团委负责校内学生的组织收集工作。其他人员征集采取自愿原则,经信函、网络、传真方式收集。
各部门要把征集校训、校歌工作作为爱校、荣校、兴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的思想教育活动,作为在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等重大问题上进行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的重要活动来组织与推动,推选出一批有价值、有创意的作品供遴选。
中德经贸易学院
二○○九年六月一日